GD空降小巨蛋「造型全換」!霸氣宣佈:GD is back
2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所擺設。
1、不得供應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調養用品。但於其附屬舉措措施、辦事設施、客房之外之經營舉措措施擺設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暖和、游泳池、推拿舉措措施、健身房等。另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小我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小我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。
旅宿業可於盥沖涼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,供消費者利用。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利用對象及實行方式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幹規範與因應措施如下:
為使政策順遂鞭策並削減實行過程中的爭議與誤解,情況部於律例通知佈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睜開政策溝通,透過說明會與定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焦點理念並不是「制止供給」,而是倡導「不自動供給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陳列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若有需要時再提供,以改變曩昔「主動供應、不管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削減資源鋪張與垃圾產生,情況部在政策計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正視,是以在法規設計上保留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符合律例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提供小我化服務,兼顧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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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提拔辦事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形式供應,即便消費者僅需此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利用甚至遭棄置,造成資本揮霍與情況肩負,為改良此現象,環境部提倡業者調劑供給模式,鞭策「需要什麼、提供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應原則,消費者如遺忘自備備品,可主動向櫃檯或指定辦事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提供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供應多樣物品。
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穿相關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晰申明備品供應方式,並依民眾需求供應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忘記攜帶,業者仍是可以依民眾需求供給備品。
另外,情況部資源輪回署律例實行約半年閣下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調查了局顯示有57.7%示意正本就會自備,31.6%會共同新規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個人衛生用品。若是未帶小我衛生用品有56.4%會向飯館采辦,其中近9成願意采辦個體商品,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供給個別品項的商品。
以上訊息由環境部供給
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A%90%E9%A0%AD%E6%B8%9B%E9%87%8F%E7%9A%84%E6%97%85%E5%AE%BF%E7%94%A8%E
